有关部门:
根据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党委决定于2月21日(周二)下午2︰30在图书馆8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次学习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二)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三)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
(四)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五)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六)全省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精神;
(七)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
二、参会人员
校领导,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巡察办、教工部、学工部、保卫部、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并签到。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于2月21日上午11点前报宣传部理论文化科汤玲玲备案(电话:13156537009)。
(二)请参会人员自觉将手机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良好会风。
党委宣传部
2023年2月20日